近日,财政部印发通知(财金〔2017〕152号、财金〔2017〕153号),拨付2017年第二笔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63.70亿元,其中大灾保险试点资金30.18亿元,合计全年共拨付保费补贴资金179.04亿元,同比增长13%。预计可带动全国农业保险实现保费收入470多亿元,提供风险保障2.3万亿元,补贴资金使用效果放大130倍。
农业保险作为财政资金撬动金融资源支农的有效方式,是贯彻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强农惠农政策的重要抓手。2017年4月26日,国务院第17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财政部提交的大灾保险试点方案。会后财政部抓紧印发试点办法,在面向全体农户基本险基础上,推出保险金额覆盖直接物化成本和地租、面向适度规模经营农户的大灾保险产品,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和东部试点县的保费补贴比例分别提高到47.5%和45%。根据地方申请,2017年中央财政拨付大灾保险试点资金30.18亿元。开展大灾保险试点,是推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,创新农业救灾机制的重要举措,是党中央、国务院高度重视“三农”问题,助力脱贫攻坚和农民增收的重要体现,有利于更好地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,提高规模经营户防范和应对灾害的能力,推动农业保险“扩面、提标、增品”,切实地保障国家粮食安全。
下一步,财政部将按照党中央、国务院的要求,积极利用好世贸组织允许的这一绿箱政策,推动农业保险提质增效、转型升级,更好地发挥其强农惠农的积极作用。